一、政策依据:
资助对象:自1978年以来留学回国的人员或即将回国人员。
资助方式和强度:
(1)重点项目资助,额度为10-20万元人民币。
(2)优秀项目资助,额度为5-10万元人民币。
(3)项目启动资助,额度为2-5万元人民币。
(4)为国服务活动资助,额度视项目情况确定。
(5)小额资助,额度视项目情况确定。
申请程序:由申请人填写《资助经费申请表》,交国内工作单位签署意见,报主管部门人事局,然后报送人事部审批。
二、申请"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"工作流程如下:
1、欲申报留学人员认真阅读人事部《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与管理办法》;
2、欲申报留学人员根据个人申报项目情况,由《中国留学人才信息网》下载相应《资助经费申请表;
3、填写申请表;
4、将申请表及相关证明资料邮寄到所属的国家部委局、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事厅(局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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